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的通知》以及科技部6月17日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地方部署动员视频会议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完成科研助理(财务助理)岗位数10名。
二、主要任务
推行设置科研助理(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实现我校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各二级学院进一步落实《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的要求,推动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技项目的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认真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积极动员各学院开发科研助理及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吸纳2022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吸纳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增强对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做到专人负责,公布科研助理(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信息,并组织申报。
2.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请于7月15日前,将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信息(填写附件1)汇总后反馈科技处平台建设科。
联系人:刘子新;电话:18007910003;
工作邮箱:paololew@ecut.edu.cn
附件: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及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信息报送表.docx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计划财务处
招生与就业处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