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

关于补充申报202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边为为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补充申报。补充成果范围等参照OA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的通知》。请各单位对本部门师生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梳理,将符合要求,且未参与申报的成果进行补充申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7:30前。

补充材料:《东华理工大学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申请表》(附件1)及有效成果支撑材料。纸质交科技处220室,电子表格发送至ycp201960012@ecut.edu.cn。

注意事项:

1.所补充成果符合《东华理工大学教师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东华理工大学高质量论文期刊目录》等办法。

2.所补充科研成果不得重复奖励,不得多头申报绩效。


           附件1 202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申请表 (1).docx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