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补充申报。补充成果范围等参照OA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的通知》。请各单位对本部门师生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梳理,将符合要求,且未参与申报的成果进行补充申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7:30前。
补充材料:《东华理工大学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申请表》(附件1)及有效成果支撑材料。纸质交科技处220室,电子表格发送至ycp201960012@ecut.edu.cn。
注意事项:
1.所补充成果符合《东华理工大学教师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东华理工大学高质量论文期刊目录》等办法。
2.所补充科研成果不得重复奖励,不得多头申报绩效。
附件1 202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绩效评价申请表 (1).docx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