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正式开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拟申报人员认真阅读《评选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详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为我省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3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法学;(7)社会学;(8)政治学;(9)语言学;(10)文学;(11)艺术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情报学;(17)历史学;(18)管理学;(19)智库研究等19个学科申报。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成果申报,由申报者根据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点击“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省社联官网网址为:http://www.jxskw.gov.cn/。
(2)书面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包括:《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四、截止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5月20日—6月5日。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6月6日前将纸质版评审表和成果材料、电子版评审表和汇总表统一发送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禹慧 0791-83879031
附件.rar附件含评选实施细则、申报评审表、申报汇总表及评选系统用户手册。
科研与科技开发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