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及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专家在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发展中的指导、咨询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我省自然保护地管理,推动我省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江西省林业局拟对江西省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遗产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向我单位征集专家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受省林业局和相关单位委托,为我省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发展制定政策、制度、措施提供指导与咨询,并承担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二)为全省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提供咨询;对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进行评审,并提供复核和评审意见;
(三)承担自然保护地普法、科普宣教和保护与利用等相关事项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四)为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支持。
二、专家人选条件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工作负责,遵守评审、评估、论证和实地考察等各项工作纪律;
2.熟悉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行业标准、规范。专业领域包括自然遗产、历史文化、人文地理、地质、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土木工程、生态保护、林业调查、野生动植物研究和保护等;
3.熟悉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科研、技术和管理等工作,从事相关行业十年以上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本专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获得研究员、教授、副教授、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同 等级别的其他职称、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本人愿意。能够承担相关评审、评估、论证和实地考察等工作;
5.除江西省林业局特聘专家外,专家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鼓励推荐 45 周岁以下青年专家。
三、报名方式
(一)新入库专家。应由单位推荐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规范填写《江西省自然保护地专家库推荐表》(见附件 1),由推荐单位对推荐人员进行优先推荐排序确认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人选不超过 3 人。
(二)原专家库专家。已纳入省级以上(含省外、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专家库的专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采取自荐方式报名,填写《江西省自然保护地专家库自荐表》(见附件 2),需本人签名确认。若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自荐表,视为主动放弃专家资格。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专家库人选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专家库类别填写不超过 2 个,相关材料(Word版附件1/附件2及业绩支撑材料PDF版)请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前发送至邮箱wwbian@ecut.edu.cn,纸质稿交至218办公室。
联 系 人:边为为 联系电话:0791-83879031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推荐江西省自然保护地专家库人选的通知.pdf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