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社联发〔2023〕1号)文件精神和抚州市社联通知要求,现开展抚州市2023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选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全力打好一个强攻战,实现五个新跨越,围绕抚州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大局,着力推动社会科学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智力支持,激发社会科学工作者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抚州华章贡献社科力量。
二、项目选题范围与类别
1.选题范围: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结合抚州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前沿与热点问题,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选题类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视项目类别层次而定。应用对策研究立项项目原则上当年完成。
三、组织申报要求
1.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抚州市2023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选题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技处。
2.凡通过省社联审核的选题,抚州市社科联将以《抚州市2023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招标公告》的形式在有关媒体发布。凡参与本次竞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
3.以下情况不予受理:已获得近三年抚州市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尚有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或抚州市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四、组织申报时间
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禹慧 联系电话:83879031
2.抚州市2023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选题汇总表
3.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管理办法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