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通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即将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的申请对象为我校(注意:申请书中依托单位应填写:东华理工大学,同时不得填写二级学院,凡依托单位填写为东华理工大学二级学院一律不予接收)的全职聘用人员,凡非我校的全职聘用人员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类型如下: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四、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五、申请书撰写方式及具体要求如下:
1、各类项目均为在线申请,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须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账号,才能进行申请填报。
2、以下用户不需再注册:
A)曾经获得过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B)在线申请过国家基金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如2021年以前在线申请过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等。
3、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申请用户名时,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注意按要求认真填写《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帐号注册申请汇总表》,通过科研秘书向校国家基金项目管理人员统一申请,2023年1月15日后注意接收注册用的邮箱的邮件,恕不受理个人申请,忘记了帐号或密码的用户请邮件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人员。
4、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填报时应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注意: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代表性论文等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注意:2023年特别规定: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提交后即可下载PDF版本正式版申请书,注意检查PDF申请书能否正常打开。
六、其它
1、填报申请书时,应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尤其是填报项目组成人员时,特别注意:
1)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2)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科研不端行为处理,二级学院负有审核责任。
2、填写申请书中的“个人信息维护”中“所在院系所”栏目时的格式: 二级学院的全称,如化学生物与材料科学学院(请不要简写为化生材学院,也不要再写系的名称),另在线录入正文时,在填写单位信息栏目中,一定要选填本人科研单位所在二级学院(该二级学院即为你现在本人所在的科研挂靠单位),不能空白,也不能自由填写,可参考下图填写。填写不一致的不予审核,导致申报数量与学院不一致的将不予推荐申报。
如下图:
3、为提高我校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学校对2023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详情见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项目申请人应根据要求及时与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联系,注意时间节点的控制。
4、各学院应当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凡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材料一般认定为虚假材料,均不应列入申请书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项目申请人承担)、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在上报正式材料前,应组织人员进行形式审查。
经检查确保本部门的人员信息(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职称、年龄、学位等信息应与学校人事档案一致)无误的情况下方可将申请公函纸质稿及形式检查的结论以书面材料形式盖章后报学校科技处。
4、各学院科研秘书应于每周五16:00前将《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分类统计表》电子稿报科技处管理人员邮箱。
5、各学院科研秘书应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12:00以前将申请书的最终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本单位申报公函纸质稿和签字扫描PDF稿报送学校科技处(南昌行政楼220),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请勿逾期,恕不接收个人申报。
注意:
1)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二级学院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部门项目申请书电子稿收取的截止时间,建议各二级学院项目申请书电子稿收取的截止时间不迟于2023年3月16日17:00。
2)2023年3月16日12:00之前,已在ISIS系统提交的申请书,项目申请人均可通过邮件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人员申请退回。
联系人:许剑平 联系电话:0791-83897505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pd
f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表202301.doc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帐号注册申请汇总表202301.doc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