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厅遴选2022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江西)项目牵头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边为为发布时间:2022-06-23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27号)要求,为做好部省联动(江西)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遴选项目牵头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2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江西)项目共2项,为“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的“赣江流域农田重金属快速识别与污染治理关键技术集成及应用”项目、“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的“乡村特色产业社会化服务数字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具体项目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和相关要求见科技部申报指南(https://service.most.gov.cn/)。

二、申报条件

牵头单位除科技部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格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为江西省内注册或中央在江西省设立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企业等法人单位。

2.具有承担项目主要任务的能力,建有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或相关科研平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强,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团队。

3.具有较为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企业牵头申报的,须按照不低于企业所获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总和的1:1配套项目研发经费,出具配套承诺函。

三、有关要求

1.本次为遴选项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明确后,将面向全国遴选项目参与单位。

2.申报单位要紧扣科技部发布的项目指南,认真编制牵头单位申报意向申请书(见附件),科学设置课题,明确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

3.请申报者于6月24日下班前,将电子版于发至邮箱zhshcheng@e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一式10份)报送至科技处203室。并请做好PPT汇报答辩准备。

科技处联系人:陈中胜,联系电话:18172800605/0791-83897510

附件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江西)项目牵头单位申报意向申请书.docx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