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服务“创新江西”建设,按照《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各“双一流”建设学科推进建设一批协同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创研院”,含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新型高端智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将创建“创研院”作为“创新江西”建设的重要举措、省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学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组建“创研院”,着力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大力提升一流学科服务国家战略、我省重大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建设任务。
根据“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理工类学科要成立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全省潜力发展学科参照执行。各相关学科已有相关科研平台或创新研究院的,可在现有平台或创新研究院基础上根据“创研院”建设指南进行改造、升级、优化。
三、把握建设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四个面向”,聚焦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精准设置研究方向。要坚持“四跨一导向”的原则,鼓励跨学科、跨高校、跨界、跨国组织团队,充分发挥学科的人才培养优势和平台的有组织科研优势。
四、创新运行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协同创新研究院建设指南》要求编制“创研院”组建方案,在省“双一流”建设经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创研院”的建设和运行。要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大范围地凝聚学术力量、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活力、最大可能地产出创新成果。省教育厅将对建设成熟的“创研院”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将授予“江西省高校协同创新研究院”。初步组建方案包括“创研院”名称、依托学科、协同单位、聚焦的重大问题、创新方向与团队等基本内容
我校相关申报“创研院” 初步组建方案请于 2022 年 3 月 20日前报至科技处220室。
联系人:刘子新 0791-83897505
附件:关于推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创建协同创新研究院的通知”.pdf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