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

关于推荐2021年度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边为为发布时间:2022-01-2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抚府发201836号)和《关于推荐2021年度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通知》(抚科办字〔20221)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项目范围

凡推荐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必须符合《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市科技创新奖包含科技创新贡献奖、科技创新团队奖、发明专利奖。

1.科技创新贡献奖主要奖励在年度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

2.科技创新团队奖主要奖励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科技创新研发团队。

3.发明专利奖主要奖励取得优秀发明专利成果的企业(单位)或研发团队。

二、推荐奖励项目条件

1.在抚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科研成果,已在省级科技部门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创新性明显,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2.技术成熟,整体技术经2年以上(2022115日满2)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优先推荐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项目,推荐应征得合作项目各方完成单位、完成人的书面同意。

三、不推荐的项目

1.凡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以及项目实质内容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科技成果未取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以获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号为准)。

3.上一年度已获得科技创新贡献奖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4.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

、提交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具体包括:《抚州市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附件,包括纸质、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

2、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提交须有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的原件1份。附件部分的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以只提供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其余一律提供原件。

3、材料装订要求。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不得另加封面。《申报书》要严格按填写说明,用word文件填写,楷体4号字体打印。所有纸质材料规格均为A4标准纸,推荐材料纸质件与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

4.截止日期。 2022215前,将相关的推荐材料交至科技处220,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春培

联系方式:0791-83897505   13070177262

各类奖项的《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推荐函》和公示格式要求均可在抚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kjj.jxfz.gov.cn

 

附件:

附件1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附件2  抚州市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书模板-科技创新贡献奖.docx附件3 抚州市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书模板--科技创新团队奖.docx附件4 抚州市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书模板-发明专利奖.docx附件5 项目第一候选人承诺书.docx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2129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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