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边为为发布时间:2021-11-23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329号),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1105/4693.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对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与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查重。

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团队严格遵循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6:00。

请拟申报者提前与科技处联系,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陈中胜  联系电话:83897510 18172800605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pdf附件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