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边为为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江西省社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指南和申报范围等请仔细研读附件1的通知要求;

二、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我校通过校内评审的人员请务必于5月3日24时前于系统正式提交。

三、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截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交的一律不再受理。现将几个重要申报时间截点强调如下:

1.4月26日下午下班前: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初稿交至科技处218办公室,初稿含一份纸质版申请书、电子版汇总表(附件7);

2.4月28日下午下班前: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阅和评审,根据我校限额指标确定报送名单(未通过专家评审者原则上将不具备申报资格),请各学院注意及时查看OA通知;

3.5月4日上午10:00前:请通过校内评审人员报送四份纸质版申请书、一份活页(活页夹在其中一份申请书内)、加盖学院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的申报审查表(附件6)。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以申报者姓名命名文件夹,每位申报人建一个文件夹,其子文件名为“姓名 申请书”、“姓名 活页”。

四、其他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师申报,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请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的时间点受理申报材料,安排好专人负责,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禹慧  0791-83879031 13698093425

附件含省社联通知、申报指南、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汇总表和审查表。

     附件.rar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                      

   2023年4月6日